答:船属单位或个人将“船舶报停申请报告”、航行签证簿交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经办人员签发“航养费停缴证”,由航行簿管理人员在“退航行簿联”盖章后交给船主,作为恢复航行时取航行簿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