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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将那些情况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经其同意?

发布时间:2016-10-26 信息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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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装卸或者过驳时间、地点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管理机构,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装卸、过驳作业或者进出港口;定船、定线、定货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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