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监理培训对象为:
  1、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中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监(代表)、高级驻地工程师;
  3、受聘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并经岗位登记,现场从事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4、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培科目。
  交通安全、环保监理培训分公路、水运2个行业。
  参加交通安全、环保监理培训,培训课时结束后,还要参加由中国交通监理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由中国交通监理协会另行颁发交通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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