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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多少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6-10-26
信息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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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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