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公开征求《海南省城市客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2016年第64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令第2016年第64号)等规章,我厅组织编制和修订了《海南省城市客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201886日至810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出租车指导办公室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196905955@qq.com

二、电话:089865220159、传真:089865383603

   三、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原省政府办公大楼512

   

    附件:1.海南省城市客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城市公共            汽车和电车)

      2.海南省城市客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巡游出租

        汽车)

      3.海南省城市客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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