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政策解读

  • 访谈主题:《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 2018-09-13 09:36

    访谈嘉宾: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局长 张海鹏

    访谈简介: 为了让大家充分了解《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本期访谈。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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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0  

访谈嘉宾:张海鹏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局长 

  

为了让大家充分了解《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本期访谈,邀请到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局长张海鹏,就《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与大家交流探讨。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0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张海鹏局长,就《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与大家交流探讨。欢迎大家提问。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2 

张海鹏: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探讨《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3  

主持人:张局长,我省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已实施多年了,它的依据是什么?征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在市内行驶的小汽车不上高速公路行驶也要缴纳通行附加费?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5 

张海鹏: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对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按照本条例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汽油通行附加费是在汽油销售环节中价外征收,目前的征收标准为1.05元/升;柴油通行附加费是根据核定吨位按车辆征收,现为220元/吨·月。通行附加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即经过国家批准,为海南公路建设事业发展而征收的专项资金。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办法是由省政府审议通过,经省人大通过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后颁布实施的,我局是执行部门,依法征费。在国家财政部征费科目中,将我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列为“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而不是高速高速公路通行费,由于我省不设卡收费,实行的是“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统筹征收模式。一些不常使用高速公路的车主容易产生不行驶高速公路不应缴纳通行附加费的误解。这几年,我们一直不断完善征收环节,前不久,还委托交通部公路规划研究院的专家调研采取创新我省通行附加费的征收模式,如果有好的建议,可以随时拔打我们的热线电话68606060,我们一定积极响应,通过调研成熟后提交省人大立法修改。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13 

主持人:有网友问,我省为何采取“一脚油门踩到底”的征收模式?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14 

张海鹏:“一脚油门踩到底”体现了“多用路、多付费”原则,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采用现有的收费模式,可使全省道路畅通无阻,优化本省交通环境,降低车辆营运成本,提高公路使用效率。加上我省燃油附加费改革从1994年至今已实施多年,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已适应并接受这一收费模式。倘若使用设卡收费模式,道路不畅通,会造成公路资源利用率不高,另外设卡收费大大增加行政成本。经测算,仅在高速路设卡收费一次性投入收费站建设资金就高达3.7亿元。增加征收人员2000人,每年需要增加管理经费0.7亿元。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17 

主持人:柴油机动车辆如何办理缴费手续?缴费的标准、方式是什么?有没有缴费的优惠措施?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18 

张海鹏:本经济特区柴油机动车辆缴费义务人应当按照下列起始日期在10日内到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缴费:一是新购置的车辆自领取牌证之日起;二是外省转籍至本省的车辆自转入登记之日起;三是被盗抢车辆自追回之日起;四是外省车进入本省的,从进入本省当日起。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进入我省行驶的,应当自进入本省之日起按照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超过10日的,每10日应当向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手续;需要长时间在本省行驶的,可申请依照本省柴油机动车辆缴费的有关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已办理缴费登记的车辆,可以在全省各地征稽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柴油机动车辆按照核定的征费标准计量和征收标准,定额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义务人可以按年、半年、季度、月或者按日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柴油机动辆年度统缴的,一次性缴纳全年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80%的优惠;缴纳半年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85%的优惠;缴纳季度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90%的优惠。办理报停手续的车辆不能统缴。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28 

主持人:有车主问,柴油机动车辆因故需要停驶的,如何办理报停手续?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29 

张海鹏:柴油车辆因故停驶的,全年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183天。报停车辆的缴费义务人应当将车辆停放地点书面告知当地征稽机构。已办理报停手续的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移动车辆的,缴费义务人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征稽机构。实行年度、半年和季度统缴的车辆应当补足与全额缴费的差额部分,方可办理报停手续。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31 

主持人:柴油机动车辆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32 

张海鹏:柴油机动车辆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由征稽机构责令补缴应缴费额,按日加收应缴费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1年以上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无法查证柴油机动车辆欠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起始日期的,处该车月应缴费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34 

主持人:哪些柴油机动车辆可以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35 

张海鹏:根据《条例》规定,以下车辆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一是拖拉机、三轮机动车。二是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三是挖掘机、推土机、装卸机等不能载客载货的专用车辆。四是设有固定装置的城市环卫车,医疗专用救护车、防疫车、采血车等车辆。五是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六是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车辆。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39 

主持人:哪些柴油机动车辆可以办理停征手续?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40 

张海鹏:已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机动车辆,因下列原因不在我省行政区域行驶的,应当办理停征手续:一是机动车辆被盗抢的;二是机动车辆被依法扣押、查封的; 

三是由于发生政策调整、交通事故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机动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四是本省车辆需要到省外行驶的,可以在港口征稽机构办理停征车辆通行附加费手续,回来时在港口办理启征手续,其出岛后不再重复缴纳通行费,体现公平合理原则。上述情况消除后,缴费义务人应当及时办理启征手续,并按照在我省实际行驶的时间计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未办理启征的,不得上路行驶。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46 

主持人:有车主询问,哪些已缴费的柴油车辆能够办理退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47 

张海鹏:因机动车辆报废、毁损、灭失或者转到外省籍的,以及被盗抢,超过90日未追回的柴油机动车辆,可以向当地征稽机构申请办理退费手续。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材料:一是因机动车辆转到外省籍,提供《退费申请》一份;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和车辆缴纳通行附加费票据原件。二是机动车辆报废、毁损、或者灭失的,提供《退费申请》一份;车管部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回收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和车辆缴纳通行附加费票据原件。三是机动车辆被盗抢,超过90日未追回的,提供《退费申请》一份;公安部门的报案手续原件、复印件一份和车辆缴纳通行附加费票据原件。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54 

主持人:刚才的问题通过您的解答,相信广大车主朋友都了解清楚了。那么,我省通行附加费在落实惠民、便民方面有什么措施?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54 

张海鹏:一是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出岛的车辆,进、出岛时由缴费义务人持《道路运输货物运单》、《过海单》、《海南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到港口征稽机构申报,经核验确认后减免进出岛各三天车辆通行附加费。二是为落实国家免收重大节假日七座以下小客车通行附加费政策,我省对7座以下的汽油小客车,每年退付定额的通行附加费,2018年退费标准目前为每辆汽油小客车130元;对7座以下柴油小客车,免征20天。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57 

主持人:鲜活农产品减免有哪些?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58 

张海鹏:绿色通道减免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冻畜禽肉、冻水(海)产品、新鲜槟榔(加工过的不属于)等。 

2018年8月17日上午10:59 

主持人:我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附加费手续如何办理?具体退付标准、办理时间是什么? 

2018年8月17日上午11:00 

张海鹏:我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附加费免征方式为:对每台汽油小客车每年退付定额的通行附加费;对柴油小客车实行停征。 

    汽油车车主或企业到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设立的窗口申请或在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网上进行申请-→征稽机构会同车管部门审核汇总制表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定后将退付金额拨付征稽机构账户-→征稽机构委托银联办理退付;柴油机动车辆车主持有效行驶证向全省任一征稽机构申请办理退费(停征)手续。 

    2018年退费标准目前为每辆汽油小客车130元;对7座以下柴油小客车,免收20天。办理时间:汽油车为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柴油车辆为全年 

2018年8月17日上午11:05 

主持人:为什么到第二年2月份前才能收到退回的费用? 

2018年8月17日上午11:06 

张海鹏:由于7座以下汽油车辆的车主或企业可在每年3月至11月底办理当年退付申请,期间我局还需会同车管部门审核车主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之后上报财政拨付退费。这当中有一定的工作量,需要一定的时间。 

    请车主提供卡面标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借记卡)的银行账户,暂不支持信用卡。由于银联平台正在完善退费支付功能,暂不支持存折转账业务,如申请时提供的是银行存折账户或收到提示为“无效商户”短信的车主,建议更换为卡面标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借记卡)。我局正与银联开发存折账户的退费程序,如车主需继续使用存折账户,请等待程序开发完成后,退费金额方可到账;  

2018年8月17日上午11:11 

主持人:车主非常关注重大节假日退费办理问题,有什么渠道方便办理呢? 

2018年8月17日上午11:12 

张海鹏:有。目前有三种方式:一是一次申请成功后无需重复申请,若退费信息有所变动,持变更材料至申请单位更改退费信息,或登录网站()自行修改即可。二是50辆以上车辆申请退费的,可向当地征稽机构预约,征稽机构可提供上门服务;三是可在全省任一征稽机构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