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法制工作。
(二)负责道路运输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法制教育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受理群众信访、来访接待解释工作。
(三)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项目的申报和立法调研,参与起草、审核相关法规、规章的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负责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核,对本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五)负责收集、汇编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负责全省道路运政执法文书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等相关行政案件。
(七)负责对下级道路运输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和执法考核评议工作。
(八)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承担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承办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898-6621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