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政稽查工作。
(二)开展道路运政执法活动,纠正、查处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三)依法对涉嫌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取证和采取强制措施。
(四)负责道路运政执法活动依法暂扣车辆、证件及相关证据资料的保管处置工作。
(五)负责收集整理涉嫌非法违规经营行为案件相关资料,形成卷宗后送法制科审核。
(六)负责办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负责统计汇总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数据并编写简报。
(七)承担道路运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方面业务咨询,以及群众反映、投诉相关问题和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898-66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