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至20日,我局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了三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省40家“三检合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落实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系统升级、业务办理流程、检测项目、收费公示、政策宣传等“三检合一”政策落实情况。
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检测机构都认识到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三检合一”政策落实。海口安捷、定安明隆等26家检验检测机构已完成“三检合一”检验检测系统的升级改造,可实现“三检合一”;37家检测机构重新调整了“三检合一”后业务办理流程、检测项目;38家检测机构重新调整了“三检合一”收费价格,且调整后货车检验检测收费下降5%至15%不等,收费价格已上墙公示;36家检测机构已开通检验检测预约服务项目;40家检测机构对已升级“三检合一”检验检测系统进行了业务培训,操作人员基本熟练操作升级系统及检测项目报告。但还存在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未及时变更、对检测系统升级改造或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不完善、个别检测机构检验流程、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未上墙公示和个别检测机构未开通业务预约服务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省道路运输局要求市县运管机构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海南省检验检测机构督导检查记录表》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加强对有关难点问题的指导和监督。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此外,针对检验流程、检测项目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组织专家编制了全省统一的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流程图和检验检测项目等供检验检测机构参考使用。
据了解,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改革是深入推进道路货物行业“放管服”改革,降低物流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广大车主的利益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确保今年10月1日前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顺利实施。10月1日后,省道路运输局将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回访和抽查,对未完成系统升级改造的检验检测机构,不按标准出具的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