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和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53号)和省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琼交运安<2016>305号)部署,我局定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港航运输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主题,在我局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可靠的水路运输服务。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组织协调,省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航道航标科、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
四、活动内容
2016年6月1日至30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具体活动安排为: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的宣传教育
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轮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掀起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热潮,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场站、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张贴“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出行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的宣传、咨询服务。
(三)认真开展各项行动
1.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治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等。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行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有组织地进行曝光,剖析事故原因,举案说法,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
2.积极参与安全警示片放映活动。认真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摄制的主题宣传片等警示教育片。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和情况,将有关信息报送局安全科,并于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彭萌 电话:66112061
传真:66231799 邮箱:anquanjd@163.com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