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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关于2019年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0

 

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以及我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我局于2019年8月21日至8月29日期间组织对省内4家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现场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的4家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分布情况为三亚1家、马村2家、东方1家,共发现隐患79项(具体见各企业现场检查问题汇总报告),各企业发现隐患分布如下: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隐患数量

小计

1

三亚

中海油(中国)有限公司崖城作业公司

11

11

2

澄迈

中油深南码头有限公司

20

43

3

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马村油库

23

9

东方

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5

25

合计

79

79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及消防管理方面

1.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仍有部分缺失,如消防安全制度中缺少消防重点部位、消防控制室值班等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标准中未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进行界定。

2.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待完善。依据《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 交办水〔2019〕48号)、《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交安监发〔2018〕135号),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D)由高到低统一划分为四级:重大、较大、一般、较小。港口经营人应对风险进行全面辨识,编制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手册,绘制“红橙黄蓝”四色港口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部分企业风险分级未与交通部文件相结合。

3.应急管理方面,应急预案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机构不清晰,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组织机构雷同。现场处置方案的针对性不强,事故风险分析有遗漏等。建议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进行完善。

4.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完善。个别企业教育培训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等 “痕迹化”的原始记录有缺失。

(二)作业现场方面

1.各企业普遍存在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加强排查与治理。

2.码头上的设备设施锈蚀较严重,防腐工作有待于加强。

3.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变配电室等消防重点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能满足要求。

4.输油臂上的绝缘法兰被油漆和污物覆盖,影响绝缘效果。

5.安全警示标志褪色、设置不足或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6.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螺栓缺失、封堵不严、设备外壳未接地等现象。

7.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管道及阀门锈蚀、漏水,灭火器维护及更新不及时,柴油消防泵房内蓄电池巡查频次不足、水幕系统电磁阀故障等问题。

8.罐区周围及管廊架下杂草较多,不及时清理存在发生火灾的隐患。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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