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标养护管理相关规定和年度养护工作计划,我所拟于近期开始对管辖的47座灯浮标进行2024年度大保养轮换工作。为提升航标保养质量,确保航标效能安全、准确、正常发挥,保障有关船舶航行安全,现诚邀各相关单位参选。
一、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范围
我所2024年度航道灯浮标轮换保养施工项目范围为南渡江出海三岔口三条内河航道和新港航道水域的47座灯浮标。具体实施范围:新港航道3.8公里12座灯浮标,海甸溪航道3.5公里4座灯浮标,南渡江航道(沙上港出海口)13.7公里15座灯浮标和横沟河航道6.5公里16座灯浮标。
(二)施工内容
1.需对47座灯浮标进行起锚、拖运、吊标上岸,浮具清洗、除锈、油漆、检查维修浮具、索具,灯器电源检测维修,场内运输,浮标吊下水、抛设等。
2.对拟轮换入水的灯浮进行入水前除锈、油漆涂装、航标灯器及电源系统检测。
3.对损坏锚链进行了更换并除锈,对损坏的沉石按照规定进行更换。
4.对轮换入水的浮标按照要求实施标位监测和定位。
(三)相关主要技术参数
1.浮鼓:灯浮标规格为HF1.8、HF1.5、HF1.2三种,由船用结构钢制成。
2.灯器和太阳能供电系统:航标灯器为LED一体化灯器,直径155mm,功率为12W和10W,灯光射程3海里,采用太阳能供电。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取最大连续阴天时间为20天;太阳能电池阵列的功率为40W,蓄电池容量为120AH。
3.锚链和沉石:链碇设备是系结灯浮标的关键部件。锚链按《浮标》(JT7004-79)和《浮标锚链》(JT/T100-2005)的相关规定配置;沉石采用混凝土制作,沉石最大重量为7吨。
二、相关要求
(一)本项目应按国家和交通部的航标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方式方法,对规定的技术服务内容进行航标保养施工。
(二)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内容应包含浮标起运地点及保养场地安排,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安全实施完成。
(三)施工区现处于水上作业,有关水上施工需和有关单位进一步协商。
(四)本项目处于出海河口,波浪对工程区有一定影响,因此施工中要注意天气预报,做好防风浪措施。
(五)项目验收按照现行航标相关养护技术标准执行。
(六)灯器、锚链、沉石等浮标配件以及油漆等相关辅助材料由业主方提供。
三、项目控制价
本次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47万元。
四、本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六个月(不可抗力影响除外),具体计划时间以我所通知为准。
五、参选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七)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起运码头及保养场地(含租用);(八)其他法律和规范要求的其他条件。(九)本项目严禁外包。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一人名下控制的多家公司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均视为无效。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信用要求及其他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严禁外包。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一人名下控制的多家公司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均视为无效。
(二)参选文件组成
请参选单位根据本公告的内容进行遴选响应,遴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项目施工方案(包括安全预案)
4.相关承诺书
参选单位按照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份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需要密封并在外封套上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5月30日17:00前将遴选文件送至我所,逾期报送无效。各参选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资料,若存在提供虚假情形的,参选单位承担一切后果。相关遴选文件获取请自行下载。
本次比选采用“按照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评审,我所采购工作小组将组织现场拆封,确认报价有效性并登记相关信息,根据从具备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参选单位中选取中选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07688901
地址:海口市海甸岛碧海大道20号海南省海口航道所
邮箱:hds66160426@163.com
七、监督部门
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派驻纪检监督员:17330880186
2.海南省港航管理局纪检办公室:66210823
相关附件: | 附件1: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doc |
相关附件: | 附件2:报价承诺函.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