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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公开选取八所港鱼鳞洲港区航道维护疏浚项目疏浚物检测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开展八所港鱼鳞洲港区航道维护疏浚项目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工作,现对该工作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鱼鳞洲港区海域。项目航道全长2140米,计划疏浚总工程量51.83万立方米(含超深超宽工程量13.8万立方米),疏浚尺度为按原有的航道设计尺度即设计底宽120米,设计底标高-11.0米(采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设计边坡1:5。

二、服务内容

受托方须按照检测要求对疏浚物开展检测,检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30980-2014海洋倾倒物质评价规范疏浚物》

三、服务要求

受托方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严格按照检测程序开展检测点选择和疏浚物成分分析等工作,并编制检测报告,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准确,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GB30980-2014海洋倾倒物质评价规范疏浚物》相关标准及办理废弃海洋倾倒物许可证要求。

四、服务时限

接受委托后30天提交所有检测报告

五、最高控制价

本项工作限价8.4万元(包含检测期间所有费用),中标单位确定原则为价低者中标;报告符合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要求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六、资格要求

    1.受托人须同时具备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近2年(2023年11月1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至少完成过1个疏浚物成分检测分析业绩。(提供检测报告,以出具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价格、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报价文本格式自拟。服务承诺(对服务时效、保密要求等作出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取,否则按否决其选取申请资格处理。

4.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截图)

5.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文件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以委托方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我方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工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运路16号海南省港航管理局5楼517室

联系方式:0898-66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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