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至12日,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彭翀局长带队,深入全省主要港口企业开展水路运输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水路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防止疫情通过水路运输扩散。驻厅纪检组赵付松副组长、黄琪峰调研员专程赴洋浦一同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并提出疫情防控相关指导意见,厅水运处陈小旭同志到洋浦、东方开展监督指导。
联合检查组与当地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先后深入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装卸区、华能东方电厂码头、乐东国电码头、三亚南山港等单位的码头对部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鉴于目前港口是我省国际贸易的唯一窗口,疫情防控工作极其重要,要求各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按照部省近期印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的要求,细化相关操作流程和工作台账,坚决做好“人物同防”,筑牢港口疫情防控防线。
针对检查中发现隔离区管控不到位,人员上下船消杀等操作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隔离区的管控工作,认真做好进出港口、上下船、登船作业及其他一线人员等人员信息的登记测温和管控,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有关防疫的警示标志,建立规范的防疫消杀流程,细化日常消杀、废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工作。针对三亚南山港存在有越南航线船舶停靠,防疫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责成三亚交通运输局港航处联系海关、海事局、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按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的通知中关于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联合检查组强调,当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各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靠泊后的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登轮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管控,做好人员、车辆和机械管控,避免内外贸交叉作业。各港航行政管理部门要履尽责,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协调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港口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全面监管到位,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