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港口、水路运输和航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我省港口、水路运输和航道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二、负责开展港口、水路运输和航道管理、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事务性工作。
三、拟定全省公共航道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航道综合开发和治理、为航道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