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琼海市交通运输局、陵水县交通运输局、海南衡准质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上客运服务质量,切实加强我省水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近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海南省海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评级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此次企业服务质量评级专项工作由我局牵头,聘请委托海南衡准质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完成。
二、工作内容
我局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的地方标准《海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DB46/T306-2019)及《海南省海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对在我省注册并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部分水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考核评级,并对评级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公布。
三、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及评级工作,将分别对海口2家、三亚8家、琼海1家、陵水1家海上客运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评级。具体企业,将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人员组成
为保障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本次工作将由海南衡准质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选请有关单位及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各1-2人)组成评级小组。请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及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
五、主要流程
(一)企业自评。即日起至2019年12月9-10日,为企业自评阶段。在收到本通知后,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按时间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及准备好有关档案、材料,以便我局实地抽查。
(二)现场考评。2019年12月11日至17日,为现场考评阶段。考评小组将陆续对海口、琼海、陵水、三亚等地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考评,并出具评分意见。
(三)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由牵头单位综合比对,最终形成评级结果,并召开大会进行公布。
六、费用安排
本次评级工作,各相关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确定本单位选派的工作人员名单,并于2019年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名单报送至我局航运科。
(二)尽早布置,密切配合。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提前知悉本次抽查内容、要求和流程,并提前通知有关企业做好自评及材料准备工作。在抽查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合理分工,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对存在隐患整改的,各单位要切实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联系方式:钟保任(省局航运科);联系电话:15008025168。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