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隶属省交通运输厅,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7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港口管理科、航运管理科、人事教育法制科、航道航标科、安全执法科、政策法规科8个科级机构。下属机构有海口航道所、三亚航道所、儋州航道所、琼海航道所、铺前航道所、清澜航道所、东方航道所、马村航道所、航道疏浚工程队、测量队10个事业单位。全省港航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67人(包括离退人员91人和编外人员24人)。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水运工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编制港口总体规划;3.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进出港航道、防波堤、锚地、集疏运通道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4.负责对从事港口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审批或者审核上报等项工作;5.负责对使用非深水岸线的审批;依法实施有关占用航道的审批职责;6.负责对港口、水路运输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实施行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划定港区内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的区域范围,并实施监督;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7.负责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水运工程等方面的信息汇总、统计和管理上报工作;8.对违反港口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受省厅的委托对航道违法行为、水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9.对市县港航管理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指导全省港航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行业协会工作;10.对各市县乡镇渡口渡船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督促各市县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11.参与省政府组织的水上运输(含渡运)重特大事故的有关应急处理和有关调查工作;12.承办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情况。
1. 维护航运管理业务系统和30M互联网专线(光纤)业务系统2个。
2.达到计划培训人数366人次。
3.课题方案研究制定1项。
4.执法督导水路运输企业单位134家,港口生产和服务企业28家。
5. 核查水路运输企业及服务业企业134家。
6.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75%以上。
7.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
8.核查达标率达70%以上。
9.系统维护正常率达到90%以上。
10.课题研究及方案制定完成率达100%。
(三)项目的基本性质。
监督管理项目为专项业务类。开展监督管理是省编办和省厅确立的职责和分工来开展的经常性项目,项目的内容主要有:港航管理培训、宣传、执法、印刷、审计、统计、港航管理会议、港航信息系统维护、水路运输核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水上旅游服务标准规范评级、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下的游艇营运政策研究》课题等。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至12月,全部为海南省财政经费拨款,计划投资额317.7万元,实际到位317.7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该项目实际支出317.598万元,支出率99.97%。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全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 2018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18〕119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交通运输部门的批复》(琼交运函〔2018〕180号)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部门预算下达内容和我局执行内容基本一致,资金全部用于港航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做好用款计划,确保预算支出及时、均衡。按两类情况实施资金管理:
监督管理项目为专项业务费:
(1)对会议、培训、差旅等按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对专项类工作中按规定达到采购限额(服务类50万元)以上的实行政府采购,对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但超出1万元标准以上的大额资金项目采用公告或者邀请三家有资质的单位报价方式,在符合项目预算的单位中选取报价最低者,经由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款项。
(3)管理制度:《海南省港航局财务管理制度》(暂行)、《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暂行)和《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航道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支出的资金管理从项目预算审核、审批、合同审核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局为会计核算委派单位,经费支出受财政支付局核算站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范围按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情况:
第一类:督导、专项检查、日常执法。
对港航行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日常执法等工作,一般由港口科、航运科、航道航标科、安全执法科、政策法规科等业务科室实施,每次开展相关督导检查执法都组织检查组,每组3-5人,明确分工及检查事项、检查地点,由局领导带队到港口及港口企业、水运企业、各航道所、市县港航管理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了解港口安全生产、船舶调度、航道航标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情况,记录相关统计数字,现场巡查港口、航运、航道航标,维护水路运输秩序,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港口、航运、航道航标等设施进行防风防汛稽查,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和全省危险货物安全督查专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通报)并跟踪、复查整改结果。
第二类:信息系统维护
由局办公室综合相关业务科室提出政务公开、航运业年度核验工作、港口业务申报、办公电子化等工作业务需求,根据工作内容向三家以上专业技术咨询公司邀请报价,根据报价情况拟出选取方案提请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合作单位,签订相关技术服务协议,由其负责对局机关办公设备及网络、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类:专项类工作如课题研究费、审计费等
根据工作内容邀请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研究单位或审计单位进行报价,优先考虑邀请与我局有长期合作关系且提供良好技术服务或智力支持的单位,经综合权衡拟定合作单位后提请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积极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提交成果组织验收。
第四类:培训业务类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根据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合理确定培训内容,邀请授课老师,联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培训场地,并下发通知组织实施培训。
四、项目的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本项目预算资金为317.7万元,支出资金317.598万元,确保了我局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支出类别预算分解为17项:
《自贸港下游艇运营政策研究》39.5万元;港航管理会议14.506万元;港航管理培训46.736万元(含课酬);管理购置书籍4.644万元(含书吧、业务书籍及档案);管理审计18.9万元;港航管理督导执法56.82万元(含律师和车辆运维);管理印刷3.89万元;海南省水上旅游服务标准规范评级5.274万元;信息系统维护11万元;港航管理宣传1.2万元;水路运输量统计经费33万元、中小型企业调查统计费8.8万元;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操作指南实施细则27.99万元;港口节能环保专项调研18万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劳务费10.972万;从业人员资格证考核考务1.6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096万元;其他1.576万元(邮寄0.66万元、公务接待0.416万元、质量认证服务费0.5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类别 | 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超支或节约率(-) |
《自贸港下游艇运营政策研究》 | 40 | 39.5 | -1.25% |
会议费 | 10.35 | 14.506 | +40.15% |
培训费 | 63.5 | 46.736 | -26.40% |
书籍购置 | 3.6 | 4.644 | +29% |
审计费 | 18.9 | 18.9 | 0% |
港航管理督导执法 | 46.3 | 56.82 | +22.72% |
专项调研 | 10.1 | 18 | +78.22% |
管理印刷 | 3.1 | 3.89 | +25.48% |
海南省水上旅游服务标准规范评级 | 5.6 | 5.274 | -5.82% |
信息系统维护 | 11 | 11 | 0% |
港航管理宣传 | 1.1 | 1.2 | +9.09% |
水路运输量统计经费、中小型企业调查统计费 | 41.8 | 41.8 | 0% |
从业人员资格证考核考务 | 2 | 1.684 | -15.8%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设施检查及督导检查工作操作指南实施细则 | 45 | 27.99 | -37.80%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 4.7 | 10.972 | +133.45% |
设备购置 | 9.05 | 13.096 | +44.71% |
其他费用 | 1.6 | 1.576 | -1.5% |
合计 | 317.7 | 317.598 | 99.97% |
2018年财政部门实行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预算指标以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下达,并在支付系统中设置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与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对应的科目,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调整较多。但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局该项目还是较好的控制了实施成本,强化了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内部控制,节约了培训、第三方危险货物检查委托业务费、从业人员考务费等开支,在预算范围内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会议费、调研费、印刷费、督导执法差旅及其他费用超支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一是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咨询费用2018年编入部门预算,但企业行为无法准确估算,2018年审核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项目较多,由此相应的审核会议产生的会议费及专家劳务费等超支较多;二是为加强对各直属航道所、各市县港航管理机构、港口水运企业等的执法监督和指导,强化港航规范执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增加了各项港航业务执法督导费用。三是根据业务需要新增购置了一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书籍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书、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四是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水运领域节能环保建设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琼交运管【2018】651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水运领域节能环保建设,特委托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编制并提交《2018年海南省港口节能环保专项调研报告》。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前期委托报价、政府采购招标、培训准备等,项目前两季度支出较缓,后面两季度项目的支出数均按照财政进度支出,年度完成99.97%。
(2)项目完成质量。
第一,积极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位。紧紧围绕省港航管理局监督管理工作展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对上级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目标、内容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岗位和责任人,并开展阶段性督查,各项任务目标都按时保质地完成。
第二,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建立规范长效机制。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保密工作、会议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二是深化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预算执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13家次,跟踪整改存在问题,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开展盘点清查工作,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预算管理,实行“一月一通报”和约谈制度,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2018年项目执行完成率达99.97%,历年项目结余指标完成率达100%。五是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存量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局本级清理往来账款301.42万元。六是组织举办港口、安全、航运、法规、内部控制等业务培训,参训415人次,积极选派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五个一”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素质。
第三,探索推进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提升航运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旅游服务能力。围绕省厅分解给我局的自贸区(港)建设任务清单,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积极探索实施路径,为培育发展第三方船舶管理企业和壮大外轮供应企业,积极走访港航企业,调研政策需求,找准政策障碍。带领相关企业人员到浙江舟山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并联合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等单位开展相关管理政策调研,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下的游艇营运政策研究》《2018年海南省港口节能环保专项调研报告》等课题。为推进国际海运全面扩大开放提供智慧和力量,为下一步具体实践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打造优质港航服务管理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实现网上审批,法定审批时限均已压缩1/2以上,实现公示信息资源共享。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部6项水路运输许可审批下放承接工作,取消权力事项2项,合并事项1项,下放权力事项1项。积极推动与海南海事局的信息共享工作,双方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起草修订战略合作协议。二是建立公正透明法治环境。推动《海南省小型船舶运输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配合省厅制订《海南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操作指南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规章制度。三是将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聚焦到资质动态监管方面,派出1512人次,开展检查565次,检查督导企业单位124家,发现隐患645项,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对12家水路运输企业开展海上旅游服务标准规范评价。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和法治宣传五年规划,建立诚信机制。
第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为自贸区(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2018年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完善监管机制,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研究梳理我省港航系统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督促企业持续开展1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18家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组织从业资格考核,组织2期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核,2015年以来累计通过459人次。四是提升应急能力。修订完善应急方案,预演并完善春运水路运输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澄迈港航管理局在国盛油库组织库区漏油闪爆演练,进一步检验港口企业应急实战能力。举办职工消防及防灾减灾实训演练活动。
第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强化交通运行保障。
1.提升水路运输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完成192家水路运输企业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年度核查工作,对未能通过核查的30家水路客运企业限期整改。二是配合省厅上门5人次指导帮助海南海盛船舶有限公司高效办理船舶经营许可,该公司已将8艘船转来我省,新增运力近33万总吨。主动为开辟省级集装箱航线做好辅导和咨询服务,协调海事、船检协助其高效完善各种手续。三是推进水路运输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完成222家水运企业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交换和上传工作。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海上走私油工作,指导市县港航部门配合公安等部门打击海上走私油等工作。五是积极协助省厅开展燃油补贴工作。
2.提升港口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完成17个须经年度核验的港口设施现场核查及审查等工作。二是开展全省港口经营许可年度核查及港口收费检查工作,配合省厅对水上乱收费问题文件中反映的涉企收费问题逐一调查核实。三是全面清理港口违规收费项目,配合组织相关港口企业开展收费情况调研。四是严格港口行政审批及管理,先后两次对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装卸区危险化学品码头凝析油管线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经整改后准予行政许可。完成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沿海码头靠泊能力核定工作。
3.提升航道航标管养水平。一是制定并实施航道专项养护工程项目、航标维护标准、航道管理养护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等制度。二是高效完成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15项。三是积极督促指导直属各航道所开展碍航渔船渔具整治清理,有力的保障各航道尤其是琼州海峡航道安全畅通。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的产出指标、成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支出进度完成99.97%。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安全、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功能配套齐全的港口格局,积极推进邮轮、游艇码头建设。省第七次党代会对港航工作明确要求提升邮轮、游艇配套设施国际化水平,加快“四方五港”整合建设和转型发展,推动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等。为此,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厅工作部署及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的港航监督管理项目为我局在加强内控管理、服务自贸区(港)建设、规范行业管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依法行政、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提供了保障,有力的推动了港航事业顺利发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交通运输业发展是国家发展战略,是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也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加强港航监督管理是实现水路运输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重要保证。我局港航监督管理属于经常性项目,是保障我省水路运输安全、有序、畅通的重要保证。港航监督管理项目是必要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 2018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18〕119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交通运输部门的批复》(琼交运函〔2018〕180号)要求执行,确保了专款专用,在项目不超预算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 申报目标* | 绩效标准 | 实际完成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产出指标 | ||||||
核查企业(家)数 | 核查水路运输企业及服务业企业134家。 | ≥企业120家 | 企业≥100家 | ≤企业100家 | 企业<80家 | 192 |
课程方案数 | 课程研究及方案制定1项 | >1 | ≥1 | <1个 | ≤0 | 2 |
培训总人数 | 达到计划培训人数366人次 | >300人/次 | ≥250人/次 | ≤200人/次 | <150人/次 | 415人/次 |
维护信息系统个数 | 维护航运管理业务系统系统和30M互联网专线(光纤)业务系统2个。 | ≥2个 | =1个 | ≤1个 | <0个 | 2个 |
执法督导企业 | 执法督导水路运输企业134家,港口生产和服务企业28家. | ≥企业130家 | 企业≥120家 | ≤企业100家 | 企业<100家 | 124 |
成效指标 | ||||||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 | 督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75%以上 | ≥75% | ≥70% | ≥ 65% | <60% | 78.65% |
核查达标率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达标率达70%以上 | 70%以上 | 65% | 60% | 60%以下 | 84% |
培训合格率 | 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 | 100% | 99%-90% | 89%-80% | <80% | 100% |
课题方案成果完成率 | 课题研究及方案制定完成率达100% | 100% | 99%-90% | 89%-80% | <80% | 100% |
企业监管覆盖率 | 企业监管覆盖率达95%以上 | 100% | 99%-90% | 89%-80% | <80% | 95% |
信息系统维护正常率 | 系统维护正常率达到90%以上 | 95% | 95%-90% | 90%-85% | <85% | 95% |
2018年我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年度检查和重要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督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78.65%;开展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全省水路运输企业及服务业企业192家,核查达标率达84%,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宣传培训,组织举办了港口、航运、安全等业务培训班,全省港航从业人员参训415多人次,培训合格率达100%;信息系统维护正常率达到95%;课题方案和审计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五、综合评级情况及评价结论
港航监督管理项目达到项目绩效总目标。1.完成核查水路运输企业100家及服务业企业92家,核查达标率达84%;2.培训人数415人次,培训合格率达100%;3.课题方案完成数2项,完成率100%;4.维护信息系统2个,系统维护正常率达到95%;5.执法督导水路运输企业102家,港口生产和服务企业22家. 6.督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78.65%;绩效目标达标等级在优等级以上。自我评价分值见表三。
六、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建议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积极作为,在港口监管、航运监管、航道航标养护、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方面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逐项对比,我局找准了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面理清了工作职能,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学习,增加业务培训,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建设。要紧紧围绕自贸区(港)中心工作抓行业规范管理,促进港航业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管理创新机制,并不断在摸索实践中总结出一套适合我省港航业的管理模式。
(三)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二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审计,举一反三,跟踪整改存在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程序。绩效评估考核是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手段,需要不断细化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准确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五)绩效指标设定有待完善。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表三
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8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 5 |
产出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 3 | ||||
产出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 3 | ||||
产出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达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7 | ||
社会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
环境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