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2023年海南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琼交法规〔2023〕281号),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厅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落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港航管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牵头单位:局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公布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港口管理科、航运管理科、航道航标科)
(三)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切实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大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把好法律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五)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全面提升。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和“一网通办”,推动平台之外无系统。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特殊环节”,对于无依据的“特殊环节”一律取消。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交通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拓展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港口管理科、航运管理科、航道航标科)
(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对外公布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对象分类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港口管理科、航运管理科、航道航标科、安全执法科)
(七)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航运、港口经营市场主体自我纠错。大力推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融合应用,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宣传交通诚信文化,积极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一路畅行”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港口管理科、航运管理科、航道航标科、安全执法科)
三、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八)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确保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落实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动态清理并及时调整。(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九)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在线学法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运用法治宣传专栏、橱窗等法治文化阵地和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完善政务服务便民12345(含交通运输12328)热线运行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