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文秘、督办、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及综合服务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建具体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设备(用品)采购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和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人事科(工会、团委):负责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调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上报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职称聘任工作;负责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相关制度,全面、真实、准确核算各项财政资金,做好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公路养护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机关的决定;参与编制国省道公路养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省公路的养护管理及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气象灾害预警和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
工程规划管理科:负责对全省省养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施统一管理,省养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包括: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其他危桥改造工程、水毁工程、大中修工程、公路绿化工程、道班房建设;管理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变更、竣交工验收、工程决算等;参与全省省养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编制;指导和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对在建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综合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工作。
路政法制科:贯彻实施公路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的法制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科:负责组织预(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批复建安费在200万元以上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检查省养公路养护工程对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负责省养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实体检查、竣(交)工质量鉴定评价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省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全局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下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起草、督促本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监察审计科:落实局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公路系统审计工作;受理本系统信访投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