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G98海南环岛高速K489+270春江大桥及G9812海文高速K12+950演丰中桥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海南中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委托,对2024年G98海南环岛高速K489+270春江大桥及G9812海文高速K12+950演丰中桥安全隐患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ZZ-2024-087。
项目名称:2024年G98海南环岛高速K489+270春江大桥及G9812海文高速K12+950演丰中桥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项目规模及内容:对K489+270春江大桥及G9812海文高速K12+950演丰中桥安全隐患需要处治的桥梁进行处治与维修加固(具体详见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及第七部分图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92141.00元,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实施地点:G98海南环岛高速、G9812海文高速。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所要求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1.无等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负伤率≤2‰;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4.避免职业病发生;5.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标率100%;6.施工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污水的排放达标率100%;7.为工程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8.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在线查询复核)。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如实填报))。
9.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10.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或标段)的桥梁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交竣工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安全生产B证)(即 2017年起使用的含有二维码的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B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3个月社保);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实施项目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3个月社保);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实施项目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注:路桥类指的是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
13.公路养护工程建设清廉项目承诺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捺印的承诺书)
1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 31 日至2024年11月 6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栋901房、海南中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磋商保证金5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注: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单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需包含核验真伪的联系方式)经采购人现场核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材料,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欲变更获取文件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 6 号开标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 6号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交通运输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投标保证金如采用:(1)银行保函方式,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银行所在银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需由其上级银行出具的,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所在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隶属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与银行(纸质)保函原件一起递交。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银行(纸质)保函真实有效,以及授权招标人可到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核查其是否真实有效,承诺函格式自拟。(2)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单方式:投标人应承诺授权招标人到出具凭据的相关单位核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单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需包含核验真伪的联系方式)经采购人现场核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址: 海口市大同南街4号
联系人: 吴工、林工
联系电话: 0898-66724665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中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栋901房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289776682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