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S315 白洋线K1+382 浪崖桥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了更好地完成“白沙县S315 白洋线K1+382 浪崖桥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方参与报价。
一、征集供应商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白沙县S315 白洋线K1+382 浪崖桥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
三、采购范围:“白沙县S315 白洋线K1+382 浪崖桥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
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
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地点:海南省白沙县牙叉中路159号。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六、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2.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3.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4.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征集结束后,征集结论不发布通知书或公告,结论仅作为采购人拟邀请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资格文件请留联系电话及邮箱,便于后期邀请。
七、拟邀请供应商确定方式:
在接收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后,将统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作为后期拟邀请的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898-27728786
联系人:陈景才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白沙公路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