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号,按照省厅和省公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省局养护科相关人员到昌江县等市县就“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以及我省县道下放进行调研指导。
工作组实地查看了昌江县石碌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落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情况,并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
昌江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和运营好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管护,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不断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护向常态化迈进,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健全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昌江人民政府出台《昌江黎族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政策、新要求重新修订《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考核方面的职责和落实管护责任。
二、实行养护巡查和量化考核。坚持实行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护巡查工作机制,用绩效和养护资金双重管控的手段,一是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会同村委会每月对本镇辖区乡、村公路养护质量情况进行自检,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二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每月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督导检查,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实行量化验收,检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限期整改,对养护质量差的乡镇,由分管副县长约谈问责。整改合格后拨付养护资金。
三、开展年度检查评比。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组织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结果与养护单位工作绩效、奖罚体系挂钩,对养护质量好的乡长镇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政府将检查情况向全县通报。营造农村公路管护良好氛围,增强乡镇政府的责任感和养护人员的责任心,有力促进农村公路管护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