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玉莹)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评估验收工作安排,9月11日至13日,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的评估验收组对我省“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万宁市)和整改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据悉,交通运输部自2017年起启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2022年,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等五部门出台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对示范县申报、评审、创建、验收、命名和已命名示范县的管理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验收标准涵盖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各个方面。截至今年9月,我省已经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4个,省级示范县9个。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有效提升了海南省“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
本次评估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交通运输部评估验收组按要求提前对各市县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复核,抵琼后采取了听取汇报、内业资料复核及外业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有序推进各项迎检工作,指导创建单位和整改单位对标对表交通运输部反馈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全面落实问题整改。
评估验收组对我省现阶段“四好农村路”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对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逐步由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创先争优发展转变,促进全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海南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