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实施。
6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
发布会九大政策要点:
1、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一中心任务,包括五方面内容
2、研究制定一系列防控预案,全力防控“零关税”商品的走私风险
3、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防范税收风险
4、严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5、对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作进一步部署
6、抓好早期政策制度落地、法定配套文件制定、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
7、谋划和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8、尽快出台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
9、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王超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包括五方面内容
王超英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基本框架和关键制度,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在授权立法和管理权限方面,规定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二是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
三是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四是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外,本法还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和综合措施方面,规定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
冯飞: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
冯飞表示,海南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购走私行为。对于正在陆续出台的“零关税”政策,海南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预案,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反走私系统和海关业务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力防控“零关税”商品的走私风险。
在防范税收风险方面,冯飞表示,海南从一开始就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文章,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下一步,海南还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学习借鉴国际反避税工作经验,对相关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严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海南省委省政府超前谋划部署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专班,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设自贸港资金流监测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对有实力的持证金融机构给予更大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冯飞还表示,海南对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作了进一步部署。
丛亮: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
丛亮表示,发改委将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方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口岸规划建设、非设关地监管、人员设施配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抓紧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设定完成时限,构建起“1+N”工作体系,形成封关准备的工作合力,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
丛亮同时表示,为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政策制度的落地和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在本法实施后、全岛封关运行之前,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海南省负责制定过渡性的具体办法。据此,发改委将积极推动有关单位,一方面加快已经出台的早期政策的落地和落实,努力发挥政策的最大效果。另一方面,协调推进其他早期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为全岛的封关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改委将把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矿山、湿地、河流和水源地生态修复,大力推动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为做好海南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胡光辉:尽快出台一批配套法规
胡光辉表示,海南将尽快出台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加强立法项目统筹,急用先立,突出重点,海南正在抓紧组织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破产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一批配套法规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谋划和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规划,认真研究谋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四梁八柱”的构成内容,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的法规清单,并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尽快对自由贸易港封关前和封关后的配套法规制度做出安排,特别是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财政税收优惠、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促进和人才支撑、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前谋划储备一批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项目,并制定和实施好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