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
路线走向:线路起点在琼中县城西北侧G9811中线高速设置A型单喇叭水潮互通,连接线起点顺接水潮互通,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路线经高田村以西、水潮村以东后跨加钗河,经加钗农场五队东侧,绕避沿线基本农田后到达终点,接县中西路与四季路平交口,连接线全长4.115km。
建设内容:项目主线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立交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9米,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对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6.5米。互通范围内改建主线G9811中线高速长1.240km;连接线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华夏银行大厦)13层南侧
联系电话:0898-65364392
联系人:訾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交科院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010-58278008
传真:010-58278235
联系人:肖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联系方式见本次公示。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2022年8月19日
相关附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0819).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