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昌洒至铺前旅游公路养护工区 已由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琼发改审批函【2015】1019号、1020号、1021号、10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铺前镇
2.2 建设标准、规模:
昌洒至铺前旅游公路养护工区共设置两处,具体规模如下:
(一)龙楼养护工区:1.总场地面积:12133平方米。由两部分组成:道路、停车场及料场6000平方米,园林景观6133平方米。2.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由三部分组成:养护工区1000平方米,路政200平方米,旅游配套服务设施400平方米。
(二)铺前养护工区:1.总场地面积:25588平方米。由两部分组成:道路、停车场及料场13630平方米,园林景观11958平方米。2.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由三部分组成:养护工区1200平方米,路政200平方米,旅游配套服务设施1100平方米。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 50日历天。
2.4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内容:查明用地范围内地基岩土的类型、分布、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出具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中标人负责办理勘察报告审查工作,并承担审查及相关费用),为建筑工程所有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勘察布孔及进尺,由中标人按现行规范设计布置(按用地现状进行勘察)。
(2)工程设计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用地图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建筑、结构、防雷、人防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内装修装饰、电气(含强、弱电、高低压变配电等)、室内外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梯、消防、广播及监控系统、室外道路配套与附属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围墙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和1个房屋建筑类的勘察业绩(勘察设计一体化的可以同时计勘察及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完成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注明完成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单位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除外),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3.3 本项目分 1 个勘察设计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仅能中 1 个标段;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 月 15日, 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其他说明: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报名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2 月 26 日9 时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1 室 。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其他说明
6.4.1 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6.4.2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PDF版投标文件(U盘)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包装)一起递交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室。
6.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省交通运输网(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http://jt.hainan.gov.cn/hnsjtgcjsj/)上发布。
招 标 人: |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14层 |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美祥路鑫福大厦8楼802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颜工、梁工 | |
电 话: | 电 话: | 0898-65379547(海南分公司) | |
传 真: | 传 真: |
2019 年 2 月 3日
后附:附录1~附录5及评标办法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注:1、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所要求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和1个房屋建筑类的勘察业绩(勘察设计一体化的可以同时计勘察及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完成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注明完成的时间为准)。 |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已列入全国或海南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2017年度海南省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若无2017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16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若无2017、2016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17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评价不得为D级,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一致(无信用评价的企业不作上述要求)。 |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注:①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②本表的职称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上无法反应其专业,还应附毕业证书复印件;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均归为“房屋建筑类”专业;
③本表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时间应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但不需要为此提供证明材料。
④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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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其他因素: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技术能力: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 分 | 5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程度,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 3~5分。 | |
10分。总体设计方案思路清晰、有效,方案安全、可行、适用、经济,配套服务设施的人性化考虑等方面,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6~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 分 | 5分。理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特点、难点程度,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 3~5分。 | ||||
10分。认识本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程度,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和可行的实施方案,配套服务设施的人性化考虑等方面,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6~1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2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计算准确程度及计划安排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1.2~2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6 分 | 3分。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1.8~3分。 | ||||
3分。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1.8~3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2 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得1.2~2.0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2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12分。②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多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房屋建筑类设计项目负责人,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其中F=10、E1=0.3、E2=0.2。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 分 | 业绩 | 2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12分。 ②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每增加完成过的1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完成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注明完成的时间为准)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
履约 信誉 | 5分 | 信用评价 | 5分 |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单位加5分,A级单位加4.5分,B级单位加3.5分,C级单位加1分。 信用评价认定方法: ①已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公路设计企业,其信用评价等级以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级别认定;若无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则按2016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认定; ②若无2017、2016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则其信用等级按照最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所公布的企业2017年度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认定; ③若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按B级认定。 | ||
技术能力 | 5分 | 奖项 | 5分 | ①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要求得基本分3分; ②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要求的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每获得1个国家级或省级房屋建筑类相关设计奖项,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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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