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历年来,我局对各市(县)在监的公路工程项目竣(交)工过程中,发现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分别存在不同问题,有的工程已经完工,但手续不完善,有的手续不符合要求,甚至有的单位因人员变动,办理手续相互推诿,有的办理程序倒置,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材料,造成竣(交)工搁置多年未通过验收。为解决这些遗留问题,4月7日及4月11日,我局组织先后组织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市(县)公路分局、公路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召开公路工程项目竣(交)工协调会议。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厅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要求,我局针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汇总,由阳振中总工程师组织协调,省公路管理局、市(县)公路分局和未按时完成交工验收或竣工质量鉴定的12个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逐个进行了梳理分析,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意见。与会的项目负责人表示,根据工程存在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尽快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解决工程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