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航鑫咨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琼交运办〔2017〕711号)要求,我局按照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随机抽取项目和人员,并成立了检查组,于2022年11月29日对三亚南山港公共科考码头工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组依照相关程序听取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了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与相关人员交换了意见,最后将检查结果向各参建单位进行反馈,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如下:
一、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
2022年11月28日,我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专题会议,从“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到三亚南山港公共科考码头工程(简称“该工程”)为本次的监督检查对象,从“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了5名执法检查人员。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东部崖城镇海域的三亚港南山港区,建设科考船泊位278m、科考保障泊位130m。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60日历天。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航鑫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总体情况
建设单位履行了相应的建设管理职责,依法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目标明确,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整改。设计单位履行了相应设计职责,做好设计交底工作。监理单位履行了相应监理职责,按规定旁站和巡视,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目标与合同一致,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明确,制定了创优计划和方案,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方案计算资料齐全、校验审核程序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实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环保管控等方面涌现出部分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履约情况
施工单位人员承诺应到29人,按原承诺人员或已完成变更的仅实到26人,其他人员没有变更手续或请假手续。
监理单位人员承诺应到9人,按原承诺人员或已完成变更的仅实到5人,请假1人,其他人员没有变更手续或请假手续。
(二)建设单位
1.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上报的联系单、施工方案等未盖单位公章;
2、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自查、自纠和自改等相关工作;
3.未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
(三)设计单位
1.设计服务不到位,现场未安排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2.未见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相关资料。
(四)监理单位
1.粉煤灰平行检测报告中使用的判定标准不符合水运工程相关规范要求;
2.矿渣粉的平行检测报告中使用的判定标准不符合水运工程规范要求,矿渣粉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SYQ37-2022-0088)中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果为0.03%,不符合JTS 202-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中S95级矿渣粉≦0.02%的要求;
3.未按JTS 202-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对砂、碎石碱活性指标进行平行检测;
4.针对2021年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至今未进行专家评审一事未尽到监理督促整改落实的工作职责;
5、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自查、自纠和自改等相关工作。
(五)施工单位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施工技术交底执行三级交底制度,但部分三级交底无交底人、且均无影像资料。如:码头预制构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2)个别监理通知单整改回复闭合不完善,缺少佐证材料。如:编号JLTZ-008、JLTZ-0011;
(3)未按JTS 202-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对砂、碎石碱活性指标进行检测;
(4)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未及时报验组织验收。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部分桩帽露出钢筋出现锈蚀情况,钢筋防锈蚀措施不足;
(2)保障泊位上部结构现浇横梁混凝土养护不到位,且混凝土凿毛处理不足。
(3)未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在钢筋加工区内设置相应的钢筋分类标识牌;
(4)部分预制纵梁顶部出现裂缝。
3.施工安全管控资料
(1)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自查、自纠和自改等相关工作;
(2)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评审。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现场水上作业小平台未使用标准化工具,存在安全隐患;
(2)保障泊位的施工栈桥上,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分工不够明确,专业指挥人员未能及时到岗;
(3)部分水上作业平台存在安全警示标志、救生器材数量配置不足的情况,且部分救生圈未配备救生绳;
(4)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架桥机型钢底座与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关技术规格要求不符合。
四、有关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对本次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我局。针对矿渣粉平行抽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项目参建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并按规定将不合格产品代表的批次进行退场处理。严格执行人员变更审批程序,加强人员履约管理,不得随意降低进场人员资格条件。尽快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手续。进一步整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单位公章规范有效使用,落实工作岗位责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有关部门最新的活动和文件要求,梳理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不足,完善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二)建设单位要督促设计单位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做好设计安全风险评估。
(三)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加强人员履约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严格遵循水运工程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按规定及时开展监理平行检验,建立健全监理平行检验台账并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核对,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进行退场处理。按规定履行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出具切合实际的规范性意见。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闭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四)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和人员履约管理,强化施工班组管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保留过程影像资料,特别对桩基和预制构件安装等隐蔽部位施工,要严格隐蔽工程验收,不断提升施工工艺水平。同时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加强质量通病治理力度,制定质量通病治理方案,针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控原材料进场关和工序验收关,按照现行相关规范执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五)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坚守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尽快落实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方案的评审,确保相关内容符合规定且可行。要按规定做好施工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施工作业面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保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船舶管理和封闭水域的安全管控,切实做好施工区域船舶安全避让和疫情管控工作。要做好安全风险源分析,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