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部质监总站
《关于启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信息系统和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申报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试验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申报评定与试验检测人员的监督,现将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下发的《关于启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信息系统和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等级申报系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结合通知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组织好相关工作,遵照通知精神执行。
2、已获得资质的检测机构请与我站相关人员联系获取登陆帐号及密码或咨询相关问题。
3、所有录入的信息及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试验检测证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我站。
4、所有信息录入必须于2009年1月3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站,逾期后果自负。
5、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此事,并将具体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传真至我站。
试验室电话:0898-65902706
传真:0898-659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