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交通质监局)接到张某某、马某某、梁某某等3人实名书面举报新海港“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专用通道新建工程涉铁工程的三根桩基存在质量问题。接到举报后,交通质监局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厅公路处、交通质监局、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和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联合调查组抽调各单位专业人员11名,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地调查,核对现场指认,谈话询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及劳务分包人员(完成笔录8份),查阅设计、监理、施工和检测单位的相关资料(281份),选定国内知名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核对并参与现场检测工作,组织会议对调查工作和结论进行研讨论证,形成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支撑材料。联合调查组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核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由其参与施工的湛海高铁跨线桥A0-3#桩基“只下一节主笼12米(连接承台那节)的钢筋笼,同时也仅下了同长的金属声测管”问题。经检测单位采用磁测井法对桩中心混凝土钻孔进行测试,探孔深度为35.20m(自承台顶面开始计算,约为三节钢筋笼长),检测结果表明该深度范围内的桩身存在钢筋,与举报的情况不相符。调查未发现举报存在的质量问题。
针对举报人反映由其参与施工的永庆大道高架桥第一联4号台-4号桩基“桩长少打4米”问题。经检测单位采用旁孔透射法检测验证,检测桩长与设计桩长吻合,与举报问题的情况不相符。调查未发现举报存在的质量问题。
针对举报人反映由别人施工的环岛铁路跨线桥L3-A4桩基“设计孔深68米,在灌注过程中29-30米位置断桩”问题。鉴于对本桩基的举报材料不详实,没有实质性证据;且在调查过程中也未提交进一步证据。联合调查组采取了问询、查询资料等调查方式。经询问参与该桩基施工的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该桩基施工过程顺利并无异常情况发生;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记录与检测资料也未发现存在异常,施工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桩基完整性检测报告为Ⅰ类桩。为进一步保证桥梁结构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环岛铁路跨线桥(涉及L3-A4桩基)进行了桥梁荷载试验,检测结果表明:环岛铁路跨线桥试验跨及试验墩的承载能力和工作性能满足设计要求,与举报问题的情况不相符。综上所述,调查未发现举报存在的质量问题。
调查发现,举报人所在施工分包单位湖南建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存在矛盾,双方在工程结算上未达成一致意见。调查还发现项目施工管理上还存在现场管理不到位、工程分包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调查结论,我们还将对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联合调查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