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儋州所收到关于做好《条例》宣传日活动通知后,为了做好落实省局的通知精神,所立即召开股长以上的领导班子会议,主要讨论成立宣传小组,确定条例工作方案,宣传小组组长:廖林书、副组长:羊春林、陈松。成员:刘河、黎云、李辉、曾正雄、陈坚等,要明确宣传任务,听从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11月8日上午,儋州所邀请车属各单位、缴费大户的个体主要负责人、业主有中海油、中石化等公司领导代表等参加召开座谈会。会议由所长廖林书主持,并认真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解释条例的有关规定。条例的规定,带有人性化,合理扩大免征通行费优惠政策,座谈会上也让代表们交谈,并提出一些对征稽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宝贵建议,好的建议由所长收集后报征收科。
11月27日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宣传日活动,并由所长亲自带队到现场,一是在在市区人流动较多的地方和主要街道悬挂横幅8条,并在中兴大道、荣兴宾馆十字路口地段设置咨询宣传讲解台,发放宣传资料,报刊等500多份。二是利用广播宣传车播放《条例》的有关规定,主要游遍市内的人民大道、解放路、文化路、东坡路、中兴大道等主要街道,每天巡回12次,2天共24次。三是利用地方电视台等本市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让广大缴费义务人及时了解和支持《条例》的实施。
相关附件: |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2017年11月份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与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