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交通规费征稽所认真按照省局关于学习宣传《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把学习宣传《条例》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组织职工学习《条例》。保亭所所长王兆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先后3次组织职工学习《条例》,解读《条例》,逐条同职工理解、熟悉。同时,在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讨论,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所领导班子还要求全体职工加强自学,不断理解、熟悉、掌握。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加大宣传面。分别到车站、加油站、车属单位和人群较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交通征稽特刊》、《条例》手册,宣传工作在宣传日达到高潮,使《条例》的出台,受到舆论的支持。据统计,我们共张贴宣传海报110张,悬挂宣传横幅8条,发放《条例》手册、《交通征稽特刊》分别为300多册和80多份。
三是借交通工作会议之机,大搞宣传。11月25日至26日,省交通工作会议在保亭召开,借此机会报亭所在宣传日前两天就已经开展宣传《条例》活动,在通往会址的道路上悬挂横幅,粘贴海报等,并给70多位与会者发送《条例》手册和交通征稽特刊。同时,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宣传。
四是开展流动宣传。在《条例》宣传日,保亭所出动宣传车到辖区各乡镇、农场、车属单位播放宣传录音,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条例》。同时,制作4条横幅粘贴在农村道路的客运车身上,使《条例》宣传工作进入边远山区。
五是做好座谈、沟通工作。保亭所召开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行业代表座谈会,向他们解读《条例》,指出《条例》出台的意义和新亮点。通过座谈,大家对《条例》的出台予以理解,都表示支持。同时,组织人员到车属单位、加油站等同事主座谈、沟通,帮助他们理解《条例》,争取他们的支持。据统计,活动期间保亭所共与100多位事主座谈、沟通。
六是设立咨询台。保亭所设立《条例》咨询台,共接待200多人,主动向事主宣传《条例》,主动接爱事主的提问,耐心地做好《条例》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了事主的疑问,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支持。
《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保亭所将继续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理解《条例》,掌握《条例》,努力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条例》得以平稳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