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学校关于公开遴选物联网融合应用实训基地购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 海南省交通学校 发布时间:2024-08-02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海南省交通学校物联网融合应用实训基地购置项目招投标工作,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南省交通学校
二、项目名称
海南省交通学校物联网融合应用实训基地购置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预算:327.23万元
(三)项目地点:海口市
项目主要内容:
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实训平台、AIoT在线工程实训平台、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精品课程资源(初级)、物联网设备安装与调试课程资源(初级)、物联网运维与服务课程资源(初级)、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86寸交互智能平板、实训室系统集成、录播系统及物联网实训室文化环境建设等设备采购。
四、代理机构代服务范围及期限
(一)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 提供项目招投标采购前期及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等工作。
2. 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
3. 根据需要依法组织投标人答疑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并及时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4. 安排开评标场地,依法协助组织招投标采购活动。
5. 协助处理中标(成交)公示期质疑(异议)和投诉,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中标(成交)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 依法办理招投标采购活动备案事宜。
7. 汇总、整理招投标采购文件、评标文件和有关资料需要制作招投标档案,并于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交予采购人存档。
8. 处理与招投标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代理机构代服务范围的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同工期
以完成招标工作为时限,相关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代理费用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相关规定,测算采购代理费用为4.0万元(最高限价)。
六、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机构。
3.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资质、有代理过相同或相似项目的业绩和一定数量的招投标采购专业人员(加盖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能够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信誉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遴选办法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规定,依据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代理费报价及信用等因素,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比并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下达中选通知书。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邮寄到报名地址。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3.报名地址:海南省交通学校(海口市白水塘路13号)综合楼309办公室。
4.联系人:翁香丽,联系电话:18876613052。
九、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单位应当参与清廉承诺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承诺的,不予进入选取环节或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暂停代理报名一年。对其在采购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根据其违法违纪不同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海南省交通学校官方网站。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学校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