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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责
发布时间:2014-08-30

    一、办工会在办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提出工会工作的规划,指定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三、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

五、根据职工的意愿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

六、关心职工群众,组织实施好“送温暖”活动,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维护职工利益。

七、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女职工组织,开展女职工工作。

八、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工会章程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办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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