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恶劣天气、节假日出行等原因造成琼州海峡过海旅客车辆滞留港口的情况,保障琼州海峡运输通道安全、畅通、有序,粤琼两省海峡办根据交通运输部<2013>351号文,制定本应急预案。
1. 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指挥、协调琼州海峡过海车(客)滞港时的应急预案响应工作,成立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粤琼两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两省海峡办”)主任,负责紧急疏运工作的启动和指挥,并协调粤琼两省港航企业的衔接。
副组长:各港航企业分管生产的副总,负责港口生产组织或船舶运力的安排。
成员:两省海峡办和各港航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疏运工作的现场指挥。
2.应急保障
2.1 客滚船运力安排
客滚船47艘,客船3艘。
客滚船46艘,客船1艘。
客滚船30艘,客船全部停航。
客滚船、客船均全部停航。
2.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条件
旅客滞港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海口秀英港有2000名旅客滞港或海安两港有2000名旅客滞港。
车辆滞港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海口秀英港3个待渡车场车辆停满;海安两港为一条道路车辆双行排队到海安危险品停车场,另一条道路车辆双行排队到海安镇镇政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在港口正常作业情况下,海口秀英港或海安两港滞港车辆下降至100台且旅客下降至1000名,且该状态持续稳定后,终止应急预案。
4.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程序
当出现紧急状况需要紧急疏运时,秀英港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海南省海峡办,海安港由湛江市徐闻海安港口联营公司报告广东省海峡办,两省海峡办提前预告对岸海峡办后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当达到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由当地海峡办提前预告对岸海峡办终止应急预案的时间点。应急预案终止后,船舶转入正常排班。
5.应急预案工作措施
5.1港口接到紧急疏运工作指令后,将停靠泊位及锚地船舶统计后报本省海峡办,由本省海峡办告知对岸海峡办。
5.2 海口秀英港启动应急预案的时段内,不得安排虚拟船排班;应急预案终止半小时后,按当日剩余时间比例安排虚拟船排班。
5.3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由当地海峡办主任负责决定,并通报对方海峡办,对方海峡办应当支持。
5.4 启动应急预案后船舶配载顺序
5.5到达港船舶顺序:按规定顺序运行的船舶按到港先后顺序进行排班,海口秀英港以1#标为基准点,广东两港以“中7灯浮”为基准点,应急预案结束后以船舶当时所在位置为序进行轮班运营。
5.6应急疏运时应严格控制船舶装载时间,船舶装载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小时。
5.7客多车少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的配载,采取安排启动港排班最后的船舶放空疏运旅客。
5.8 应急疏运应坚持在轮班秩序的基础上,船舶不分船籍港,公平有序参加应急疏运。
5.9为保证绿色通道畅通,降低群众损失,海口秀英港在运力许可的情况下,按车辆到港的先后顺序,优先疏运瓜果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
6.紧急疏运联络表由两省海峡办确定本省名单后报对岸海峡办备案。
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紧急疏运联络表
单位及职务 |
主要应急职责 |
备 注 |
粤琼海峡办主任 |
负责紧急疏运工作的启动和指挥,并协调粤琼两省港航企业的衔接 |
领导小组组长 |
各港航企业分管生产的副总 |
负责港口生产组织或船舶运力的安排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两省海峡办和各港航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
负责疏运工作的现场指挥 |
领导小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