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峡办关于
规范海南省港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基准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的公示
为规范琼州海峡轮渡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根据新修订的《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对轮渡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依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危害后果及量化标准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制定了《海南省港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现将海南省海峡办行政处罚依据、适用情形及裁量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8月15日—23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海南省海峡办行政科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杨地良;联系电话:66526838;通讯地址:海口市南沙路23号交通大厦四楼。
附件:海南省港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琼州海峡运输管理)
海南省海峡办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