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海峡办”)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琼州海峡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海峡运输秩序;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收集相关统计资料,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等职责。结合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的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2人,其中运政管理岗、行政管理岗人员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参见《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2023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要求,详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1.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峡办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5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一个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海峡办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6日8:00-11月1日17:30。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日17:30停止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3年11月3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报名网址:
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846
3.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了解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清单材料如下(证件可扫描或用相机、手机拍摄,但必须清晰完整,以图片JPG格式提交,图片大小不超过2MB。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如实提供个人简历,填写提供《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个页面)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考承诺书(附件3)。
(5)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报名须知
(1)每一个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面试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4)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已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则应当在报名中如实填写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商讨确认是否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拟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省海峡办门户网站。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形式为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将按照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按权重比例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及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省海峡办网站公示3天。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海峡办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该岗位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题目重点测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海峡办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省海峡办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省海峡办另外选择的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陪同。
省海峡办将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查阅考生本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经考察,应聘人员被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省海峡办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结果报省人社厅。在公示期间,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接到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确定后,省海峡办将按规定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会议纪要等材料提交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海峡办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必须要在省海峡办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办理调动和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录)。
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优惠政策,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政策执行。
聘用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
1.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纪检监督电话:0898-66526838。
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电话:0898-65350106。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898-65336895。
4.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098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