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不断发展,通过琼州海峡运输的柴油机动车辆日益增多,部分车主为了避免多缴纳一日的通行附加费,往往选择零点前后进、出岛, 造成了该时段两岸港口车辆滞留积压,发生拥堵,同时也影响港区的安全生产和港口附近民众的正常生活,引起群众对现行进、出岛车辆按日计征通行附加费规定的不满。为缓解琼州海峡两岸港口车辆拥堵,减轻群众、企业负担,提高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的公平性、合理性,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税降税的精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七条“柴油机动车辆按照核定的征费标准计量和征收标准,定额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柴油机动车辆缴费义务人可以按年、半年、季度、月或日缴纳机动车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和具体缴费方式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规定,在目前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征收计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即按0.5元/吨·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 小时也按 1 小时计征。

新的计量标准使用原则为: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征费计量实行双轨制,优先遵循最优惠原则使用计量标准。即进、出岛当日车主可选择按自然日计征,也可按小时计征。根据通知,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适用于有缴费义务的柴油机动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1个自然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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