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解读回应>回应关切

《海口港总体规划(2035年)》通过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评审

发布时间:2023-12-12 信息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分享至:

12月6日-7日,交通运输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召开《海口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议。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邬志华,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国章成,省直相关部门代表,海口市、澄迈县两市县人民政府代表,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及相关研究单位,7名特邀专家参加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和代表赴海口港现场踏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的汇报,经认真审议,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海口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海南省面向大陆的客货集散中心,承担着全省沿海港口100%的滚装汽车、99%以上的旅客和59%的货物运输任务,在海南港口运输系统中地位显著。

此次《规划》紧密衔接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港城互动共荣、一体化发展思路,以生态优先,集约高效;提升能级,适度超前;统筹规划,近远结合;完善功能,明确分工为基本原则,对《海口港总体规划(2008年)》重新进行了编制。新《规划》进一步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对推动海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升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为海南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海口市人民政府和澄迈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同步压茬推进海口港规划环评工作,力争海口港总体规划尽早获得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