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解读

2016-06-10 来源: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2016年4月19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起对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补贴政策作出调整,同时要求各省制定本地区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7年7月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成效考核的范围和具体内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切实有效提高退坡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省公交客运、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补贴对象及范围为本省公交客运车、农村道路客运车(含建制村通客车)、巡游出租车、客运站、长途客运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补贴标准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97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岛际和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交运管201730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115号)规定内容确定。补贴标准主要参考外省做法,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

三、资金来源

本《方案》涉及的退坡资金,是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调整行业成品油补助政策,中央财政拨付我省现行油价补贴涨价补助中按规定比例集中使用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农村道路客运发展、巡游出租车发展以及信息化系统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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