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9-25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进一步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分时租赁行业备案条件和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通过与企业负责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经分析评估组织对2018年11月1日印发的《关于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五条、第八条涉及的企业及车辆备案条件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我省分时租赁发展基本情况

若干意见出台共有18家企业向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取得分时租赁资质,累计承诺投放车辆约2.6万辆。截至目前,正常开展业务的企业仅4家、登记投放车辆2880辆,仅占承诺投放车辆数的11%海口注册2316辆、澄迈注册564辆),余13家企业申请撤销,海马汽车已将投放的260辆变更营运性质(详见附件)

现投放运营的分时租赁车辆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亚、文昌、琼海等人口较为密集的市县。根据不同车型和租用时长,租车价格为35~40元/小时、150~200元/天、3000~5000元/月,其价格与传统汽油车相比具有一定优势。

二、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0年3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46号),要求我厅“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分时租赁行业准入条件”。

(二)合理解决企业诉求的客观要求。从调研情况看,部分企业均反映分时租赁作为重资产、重运营的行业,主要依靠车辆租赁收入,盈利来源相对单一,企业首次投放1000辆车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承诺投放车辆期限(180天)相对较短。本着为企业做好服务,建议适当调整政策、放宽备案条件,解决企业诉求。

(三)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我省分时租赁市场体量小、租赁需求季节性波动大,以及城市道路、机场、码头等热点地区停车场地资源紧缺、租用价格高等因素影响,企业短期内难以实现整体盈利。建议通过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引导,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起草过程

自今年5月以来,我厅分赴海口、三亚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听取各级管理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经梳理汇总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形成了《补充通知》审议稿。8月7日,王路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对《补充通知》审议稿进行研究。根据会议意见,我厅再次组织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补充通知》送审稿。

四、补充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降低备案车辆数量。拟将《若干意见》第五条“在本省从事分时租赁的经营者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中明确的“自有或拥有不低于1000辆以上的纯电动车辆”修改为“原则上自有或拥有不低于500辆纯电动车辆”。同时增加对已办理分时租赁备案手续并车辆规模达到相应数量的企业,拟再次增加运力,可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定投放数量,并向登记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分时租赁车辆指标的补充内容。

理由:一是合理解决企业诉求,按既定目标鼓励企业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二是综合考虑我省部分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实际,对投放车辆已达500辆的企业,拟再次增加运力,不再受车辆数等限制,以此带动全省充电设施均衡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二)放宽企业承诺投放车辆期限。拟将《若干意见》第八条“分时租赁经营者应自取得备案证明起180日内完成车辆投放和车辆备案手续”修改为“分时租赁经营者应自取得备案证明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车辆投放和备案手续”,将企业承诺投放车辆期由原定的180天(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同时增加逾期未按承诺投放车辆的,将按承诺要求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分时租赁车辆指标”的补充内容。

理由:一是《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其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等规定保持一致;二是结合先期投放车辆进度等实际,企业承诺投放车辆期限放宽至12个月更合理三是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激励与退出机制。

(三)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增加鼓励分租赁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经营等方式整合资源,进一步强化与航空、铁路、轮渡、酒店、景区等相关行业企业的联动……努力打造“交通+旅游”的一站式共享出行服务体系等补充内容。

理由: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鼓励分时租赁企业创新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联动及协同发展。

(四)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增加“各级交通、发改、住建、资规、公安等部门,在鼓励分时租赁行业发展的同时,侧重在充电基础设施、停车场地租用、车辆停放收费优惠、信用评价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补充内容。

 

 

 

 

 

 

 

 

附件:

申请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企业及车辆投放情况统计表

序号

备案情况

企业名称

申请车

辆数

实际投放车辆数

投放车辆

品牌及购置价格

备 注

1

正在运营

海南威马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000辆

1000辆

威马(约11万元)


环球车享(海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000辆

1000辆

荣威(约10-14万元)

含前期投放的800辆,实际运营车辆1800辆

澄迈海垦小灵狗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30辆

564辆

吉利、比亚迪(约10万元)


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20辆

316辆

东风俊风(约12万元)


小    计

4050辆

2880辆



2

申请变更性质

海南海马小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辆

——

260辆已转网约车

3

申请撤销

海口海垦小灵狗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0辆

——

——


海南蔚来熙奇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0辆

——

——


直隶(海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000辆

——

——

北汽银建易乐(海口)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1000辆

——

——

海南小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0辆

——

——


海南绿行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1500辆

——

——

海派科技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1000辆

——

——

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1000辆

——

——

环球车享(三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000辆

——

——


直隶(三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00辆

——

——

北汽银建易乐(三亚)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1000辆

——

——

海南嗒嗒科技有限公司

1000辆

——

——


三亚驰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500辆

——

——

小    计

20000辆

——



    合    计

26050辆

2880辆



制表时间:2020年7月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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