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8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暂行)》解读

2023-01-10 来源: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8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从制定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对《海南省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进行丰富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185号)等有关规定,建立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从严从紧加强重点监管。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考虑本省实际,按照量化标准、严格准入、综合评估的原则,制定本省份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按规定落实风险评估要求,推动“优胜劣汰”道路客运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优化省际道路客运供给结构、市场供需匹配等布局,推进安全运输保障、运输组织高效的省际客运发展局面。

三、主要内容

《细则》中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内容有:线路运行风险因素存在情况、经营车辆安全装置配置和经营情况、从业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运营现状等。

四、涉及范围

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企业及其安全经营管理活动。

五、执行标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六、注意事项

1.评估工作要体现从严从紧、量化标准、综合评估的原则;2.风险评估工作由专业评价机构及专业人员开展评估;3.评估过程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化解风险降低风险系数,保障安全运输。

七、关键词诠释

1.《细则》第三条的“谁主管、谁负责”:800公里省际客运班线经营主体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企业及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2.《细则》第六条的“量化标准、综合评估”:具体指标进行客观量化考核,同时考虑通过严加管理化解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八、惠民利民举措

因多种客运方式经营竞争及私家车普及等原因,近些年长距离道路客运需求逐年明显下降,通过实行800公里省际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等管理有关工作,有利于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结构调整、布局优化、运输组织高效,推动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发展。

九、新旧政策差异

实施《细则》,对800公里以上(长距离)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具有“突出监管重点、考核指标全面、评估专业性强、风险评估和化解风险同步”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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