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省环岛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开展督查情况的通报


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省环岛旅游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进度,维护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省环岛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督查的通知》(琼交公路便函〔2021〕933号)要求,9月7日至9日,我厅组织对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开展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省环岛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一至六工区及相关参建单位的招标投标、人员履约、合同管理、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管理和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建设单位建设程序执行严格,各项制度较为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公路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较为规范。

(一)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该项目严格执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先后取得工可、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报监报建的审批;坚持完善要素保障审批,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施工。积极协调对接各主管部门,推进项目施工的前置要素的审批工作,自2020年10月取得水土保持审批以来,先后获得防洪影响评价、用地预审、用林、环境影响评价、公益林、风景名胜区及生态敏感区等事项审批,能够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施工。

(二)管理体系较为完备。为加强建设管理工作,自2020年6月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公司成立以来,在优化组织架构、完善人才储备,健全制度规划上狠下功夫,组织架构方面先后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分别成立了征拆工作协调小组和环岛旅游公路建设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了统筹落实力度。期间,先后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0余人,充实到公司各部门和现场管理各个环节。同时,先后制定涵盖项目建设各个方面制度39项,技术安全管理指导性文件20余份。通过优化组织结构、补足人才短板,健全规章制度,治理架构不断完善,人员构成不断合理,建设管理不断规范。

(三)质量安全管理可控。针对项目点多、线长、面广,工区分散,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效性。在拌和站等场站安装数据采集及视频监控设备,将配合比和试验数据超标情况自动反馈至管理人员,实时掌握项目质量问题;通过信息设备采集高风险点视频,实现隐患线上多级排查,联防联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持以打造“首件制工程、标准示范工程”为核心,以创建“平安工程”为抓手,狠抓标准化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坚持在每个工区的每个市县打造两个标准示范点,以点带面,以面带线,努力确保项目整体质量达标,安全形势稳定。

(四)项目建设模式创新。省环岛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建管养一体化”投资建设模式,通过“交控自筹+政府支持+社会资本+市场融资”组合拳模式筹集项目资金,改变了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单一投资模式。同时,结合项目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选择7家总包一级以上资质的央企组成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模式。施工总承包划分为9个工区(含6个土建、1个交安、1个机电和1个房建工区),明确各工区建设任务,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联合体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合约等方面加强管理,并通过施工总承包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主要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招标投标方面。对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等投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是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7.1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条写法不够准确;二是《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资料汇总》中汇编的资料不规范;三是施工监理招标评标过程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得分计算表的偏差率小数点保留有误,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四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开标记录登记表中唱标人未签名。

(二)分包管理方面。项目开工至今,二工区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共签订及备案劳务合同12份,其中5份合同的分包单位没有劳务分包资质,存在不具备资质承揽业务的行为,监理单位北京逸群工程有限公司对分包管理审查把关不严。三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共签订及备案劳务合同4份,其中3份合同中的分包单位没有劳务分包资质,存在不具备资质承揽业务的行为,监理单位海南交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海南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分包管理审查把关不严。六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共签订及备案劳务合同4份,其中2份合同中的分包单位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存在不具备资质承揽业务的行为。

(三)人员履约方面。施工单位:二工区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投入管理技术人员45人,督查期间到岗40人,履约率88.8%。三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诺投入管理技术人员53人,督查期间到岗20人,履约率37.7%。四工区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投入管理技术人员42人,督查期间到岗17人,履约率40.5%。五工区施工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投入管理技术人员55人,督查期间到岗34人,履约率61.8%。六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投入管理技术人员48人,督查期间到岗39人,履约率81.3%。监理单位:一工区、二工区监理单位北京逸群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投入监理人员47人,督查期间到岗16人,履约率34%。三、四工区监理单位海南交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海南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投入监理人员41人,督查期间到岗27人,履约率65.9%。五、六工区监理单位北京正宏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投入监理人员42人,督查期间到岗20人,履约率47.6%,且该公司桥涵专监、路基专监各进场只有1人,不能满足现阶段工程建设需要。中心实验室:第二中心试验室海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投入检测人员10人,督查期间到岗5人,履约率50%;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岗,也未办理变更手续。第三中心试验室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投入检测人员10人,督查期间到岗6人,履约率60%。   

(四)质量安全方面。二工区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三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均未能提供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的相关资料。二工区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三级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记录不详实的问题,如涵洞和桩基工程交底;龙滚河大桥便桥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1号(龙滚河)拌合站料仓管理不规范,部分碎石针片状含量和含泥量较高。三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还存在内业资料存在台帐不规范、不齐全的问题。四工区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桩基三级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记录不详实;桩基混凝土灌注施工记录表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导管拆除数量等填写的内容与现场施工不相符。五工区施工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桩基三级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记录不详实;桩基混凝土灌注施工记录表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导管拆除数量等填写错误。六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涵洞三级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记录不详实;涵洞首件制施工总结资料较为滞后。

(五)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部分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管理还不够规范。如六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由于农民工工资保函办理流程原因,目前还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不能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金为开设专户前置条件)。四工区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四川新展中汇建筑劳务公司8月份10名农民工工资表,有8名领款人签名代签。五工区施工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8月份97名农民工工资表,有20名领款人签名代签。以上工资表领款人签名代签现象,在六工区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他施工单位也有不同程度存在。

(六)建设进度方面。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严重滞后,截止8月底,征拆完成58.11%,未能实现省政府明确的7月底完成80%和8月底完成100%的目标任务。项目涉海环评、红树林移植等审批手续还未完成,取土场确定困难,施工工作面无法大面积展开,大量控制性工程及基础性项目无法实施,部分具备开工条件的桥梁、涵洞没有及时组织施工。项目计划建造桥梁137座、涵洞1329道,目前实际开工建造的桥梁9座、涵洞48道。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2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0.4%,建设进度缓慢。其中,三工区累计完成投资0.45亿元,仅占年度投资计划12.47%;五工区累计完成投资0.4亿元,仅占年度投资计划10.68%。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好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大项目检查频次,特别是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有效,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管控,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同时,要将农民工工资保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防止因拖欠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联合体管理。切实加强对联合体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联合体各方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明确分工,履行职责。要加强对变更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等内容的审查管理,未经招标人和业主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实质性内容。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和强化联合体各方工作融合,提升联合体工作效率,优化和规范联合体各方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人员履约管理。加大合同履约检查和整改力度,对于督查发现的人员履约不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制定主要人员考勤登入、请假、退出等具体方案,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到人、责任到人。要围绕合同约定的建设目标,加大合同落实情况检查和处罚,确保合同约定的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充分依托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做到应评尽评,准确评价。

(四)加强质量安全管控。要督促各参建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认真梳理和分析项目施工重难点,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强化施工单位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自改能力,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要严格执行合同工期约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进度的管控力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加大人员和机械的投入,抓好控制性工程及基础性项目实施。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加快要素保障报批,积极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六)及时总结建设经验。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重视各工区建设管理方面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技术观摩等活动,及时在其他工区推广应用。要鼓励项目加大技术投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鼓励项目争先创优,努力将省环岛旅游公路打造成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请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各参建单位要紧密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能够举一反三,及时梳理完善,尽快抓好整改。有关整改情况请于10月9日前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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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