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对部分公路建设项目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重点公路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进度,维护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部分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琼交公路便函〔2021〕851号)要求,8月18日至19日,我厅组织对部分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是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2标、TJ6标、TJ7标合同段、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省环岛旅游公路一工区共3个在建重点公路工程5个合同标段的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进行督导检查。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建设市场管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到位,各项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公路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较为规范。

二、项目概况

(一)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该项目起点位于新海港区附近,止于G98环岛高速公路以南约900米处与既有的美安科技新城内部道路顺接,全长13.7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总投资约65.5亿。建设单位为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代建监理一体化单位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咨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次抽取该项目TJ2标、TJ6标、TJ7标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分别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工程。该项目起点为海口市三江镇,终点位于海口市永兴镇,线路全长34.57公里,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项目共有1个路基标段,总投资12.86亿元。建设单位为海口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代建单位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海南交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三)省环岛旅游公路。该项目主线路线988.2公里,其中,新改建段453.2公里,利用535公里。项目总投资163.5亿元,全线划为1个标段9个工区,建设单位为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抽取的该项目一工区(文昌段)所在路段设计单位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分包管理不够严格。代建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格,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2标合同段部分劳务人员进场时间比劳务合同签订时间早,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6标合同段分包合同均存在签订日期早于监理单位审核和代建指挥部审批日期,劳务合同约定解决劳务纠纷调解机构为广州中山分会仲裁委员会,存在专属地管辖冲突问题。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施工单位与四川王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两份路基Ⅰ标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金额共5727.26万元,其结算金额为5656.15万元,由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仅320.75万元,且按照合同约定每期结算扣除结算工程款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实际代扣质保金、履约金等282.81万元。合同中农民工工资占比过低,合同内容疑似施工分包合同。此外,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未经监理审查同意和发包人备案,就与四川王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415.03万元的第二份路基Ⅰ标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二)人员履约管理不严。一是主要管理人员变更频繁。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2标和TJ6标的项目经理、总工均发生变更且以职务升迁为由免除处罚;TJ2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17人,变更4人;TJ6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17人,变更5人。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率高达44%。二是履约人员变更审批不严。代建单位对申报的变更材料审核不严,且对其真实性未能进行核验,个别变更人员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6标项目经理唐德良在“河北省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担任项目副经理业绩与录入系统不符,且与其提供的“潮汕环线高速公路TJ14标”担任项目经理业绩冲突(该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

(三)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一是代发农民工工资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一条“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相关规定,劳务分包公司应当在项目当地税务机关缴纳。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6标合同段、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等两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所代发农民工工资,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6标合同段的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个别付款审批单手续不齐全,项目经理未签字已报销,并且不及时进行补签。三是项目部账套未能独立核算,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6标合同段有核算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项目代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账套数据无法准确反应项目成本。

(四)内业管理存在问题。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2标合同段部分施工日志记录过于格式化,未能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2021年6月17日记录施工内容是桥梁钢筋绑扎、砼浇筑、张拉等桥梁施工,而现场技术员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的内容是路基填筑,且没有记录接受交底对象;部分三级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内容填写不全。TJ6标合同段内业资料存在代签现象,如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复查确认表编号为第9号和编号为第21号中的项目经理、总工签名笔迹不一致;部分内业资料不及时上报监理进行审批,如BK0+319.2通道桥台背回填到40层才报监理进行审批,并只有一张检验申请批复单;LK593+177桥梁0-6#桩基检验的钻孔桩质量检验报告单里检验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而该检验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批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2014年4月6日粉媒灰原材料检测报告里“强度活性指数”的检测结果为待评定,该项指标数据还没出来之前,实验监理工程师已于4月7日批复同意使用。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质量检验评定表签名不全,如2021年4月27日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评定表质检工程师、检测人员没有签名;部分技术交底记录表没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名等相关资料;部分相关工序资料没有及时上报监理审批,如2021年3月31日砼开盘清单表里监理栏没有签名;部分资料的施工日期与施工日志记录内容不一致,如2021年6月4日K25+244.736跨G98主跨桥左幅1-0#墩柱砼施工,施工日志里没有进行记录。环岛旅游公路一工区已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路面工程施工方案缺少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方案,平安工地实施方案未依据工地实际情况编制,缺失相关检查表格。

(五)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工程TJ2标合同段:现场钢绞线存放不规范,直接堆放在室外地面上,未垫高,且遮盖不到位,部分钢绞线有锈蚀现象;海秀互通D匝道32#墩柱预埋外露钢筋锈蚀严重;海秀互通主线桥第9联底板混凝土外观存在色泽不一致的情况;第10联波纹管施工存在有破损,位置定位不准确、不顺直的情况。TJ6标合同段:美安互通B匝道桥第7联满堂支架基础排水系统不完善,局部有泡水现象;G98跨线桥7号台2#桩接墩柱处混凝土养护不到位,混凝土表面有收缩裂缝的情况,0#承台施工前,桩基表面松散混凝土和淤泥等附着物未清理干净;预埋外露钢筋端头有电弧焊切割的痕迹;桥梁桩基钢筋笼存放不规范,未垫高,遮盖不到位,部分钢筋有锈蚀现象;G98环岛高速桥盖梁基坑开挖边坡未防护,排水设施不完善,边坡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导致G98高速公路主线护栏立柱入土段出现部分裸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TJ7标合同段:钢箱梁堆放场地未平整也无支垫,钢箱梁直接随意放置到有尖锐碎石的地面,部分钢箱梁梁身倾斜,部分钢箱梁处于低洼易积水位置且有明显积水痕迹;钢箱梁施工现场配电箱未上锁,乙炔瓶、氧气瓶及供气供电管线混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钢箱梁施工现场施工爬梯未进行有效固定,仅用细铁丝将其和支架进行缠绑,且无防护网。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钢筋加工厂内的盖梁钢筋骨架焊接时存在主筋层间不紧密、骨架焊缝缝隙用小直径钢筋填塞焊接的情况;南渡江大桥挂篮施工作业平台、人行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进行有效围护。

(六)农民工工资管理还不到位。代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对施工单位实际进场农民工人员真实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农民工人员台账不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不彻底。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2标合同段个别临时务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临时务工人员劳务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TJ6标合同段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不规范,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7月份发放农民工资358人,实际登记造册只有330人;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受人工费拨付滞后的影响,部分当地农民工工资拨付不及时,存在农民工欠薪、器械租赁欠款等问题。此外,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6标合同段和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等两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分包劳务人员工资表领款人签名代签问题。

(七)旅游公路建设进度缓慢。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严重滞后,截止8月中旬征拆完成31.6%(可施工长度占比),未实现省政府明确的7月底完成80%和8月底完成100%的目标。项目涉海环评、红树林移植等审批手续未完成,导致施工工作面无法大面积展开,大量控制性工程无法实施。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8.5%,建设进度缓慢。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履行好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大项目检查频次,特别是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有效,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管控。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控。要督促各参建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以“质量安全红线行动”为抓手,认真梳理和分析项目施工重难点,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强化施工单位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自改能力,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严格项目合同管理。要健全合同人员履约有关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合同履约考核。要加强考勤管理,制定主要人员考勤登入、请假、退出等具体方案,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到人、责任到人。围绕合同约定的建设目标,要加大合同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四)规范信用评价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信用评价工作的认识,牵头规范所管项目各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日常信用评价行为,规范信用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评价标准,科学把握评价尺度,做到应评尽评、准确评价,切实发挥信用联合奖惩的作用。

(五)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要严格执行合同工期约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环岛旅游公路要加大进度管控力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加大人员和机械的投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加快要素保障审批,积极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要将农民工工资保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管的培训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检查督导,防止因拖欠引矛盾纠纷,尤其是要加强对短期和临时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的检查,进一步提高工资专管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请你们结合实际,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梳理完善,切实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对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疑似以劳务分包名义进行施工分包问题,由海口市交通和港航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施工合同,进一步核实处理。各项目有关整改及核实处理情况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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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