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海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2021年

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公共法部分)的通知》的通知

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2021年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1年116日上午8:30-10:00

(二)考试地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实训楼(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第一考场、考场

(三)所证件参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

1.《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准考证

4.自主查询并在考试现场提交健康码

材料详见附件2、3。考试工作人员核验上述证明材料后,收集《承诺书》,统一保管参考人员手机。

二、考试方式

(一)由司法厅统一组织考生通过“海南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考试系统随机组题。答题时间为90分钟。

(二)考试题型。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采取采用百分制,题量80道。其中,单选题30道(每题1分),多选题20道(每题2分),判断题30道(每题1分)。

三、模拟练习

参考人员可凭个人准考证中用户名及密码于1018日至114日,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登录考试系统(http://36.101.208.100)进行模拟练习,练习机会为5次,练习题将于考试开始前两日关闭。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考前应认真组织参考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参考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根据有关防疫工作要求,参考人员在考前14天内有我国境内重点管控地区(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在我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考试过程中,参考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各单位请组织参考人员核对准考证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厅政策法规处。

(三)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入场时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和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考试开始后,不得缩小、关闭或切换考试页面,否则系统将强制提交答卷并计算得分。

(四)参考人员可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布置和交通线路,确保考试能及时、顺利进行。参考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所在单位保障。

联系人:肖咪咪,联系电话:65372217

附件:1.海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2021年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的通知

      2.2021年半年执法资格考试准考证

      3.海南省2021年半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参考人员承诺书

      4.相关考试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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