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自贸港 2025 年度“零关税”

进口车辆平均营运收入基准的公告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琼府〔2025〕9 号)有关要求,我厅按规定组织对“零关税”进口车辆平均营运收入进行了统计、测算,并按程序确定了基准值,作为判定“零关税”进口车辆享惠主体 2025年度是否正常营运的依据。现予公布。

2025 年度“零关税”进口车辆平均营运收入基准(折合人民币)分为三个档次,具体为:

一、240 万元(含)以上车辆年度平均营运收入基准:单车10 万元/年。

二、120 万元(含)-240 万元车辆年度平均营运收入基准:单车 5 万元/年。

三、120 万元以下车辆年度平均营运收入基准:单车 3 万元/年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