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6年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安管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应当参加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度不少于12学时。我省“安管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使用“海岛交通运输服务继续教育平台”学习。

二、继续教育对象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持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首次考试通过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三、继续教育方式

(一)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培训方式开展,可采用电脑端和微信小程序方式进行学习,继续教育学习无须缴纳费用。电脑端网址:https://jtpx.hdfwzx.cn/pcweb/#/home;微信小程序学习关注服务号“海南海岛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二)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必须以单位报名,填写《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联系海岛交通技术人员开通账号和课程后方可登录学习。

四、相关要求

(一)安管人员每年度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是证书变更、延续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无法办理证书变更、延续。

(二)2026年度海南省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2026年12月31日截止,此后系统将关闭2026年度继续教育课程,请各位安管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咨询联系人:杨献,电话:0898-65990369。


附件:《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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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