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9日,海口航道所认真落实海口市政府制定的整治碍航渔船渔具专项行动方案,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共同牵头,联合海口海事局、市交通港航局、秀英区政府、海口航道所、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市公安边防支队、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开展整治“三港”(秀英港、新海港、南港)碍航渔船渔具联合执法行动,新海港、南港航道碍航渔具及“三港”港池内的碍航渔船已全部清理完毕,第一阶段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行动涵盖了前期调查摸底、工作部署、宣传动员以及集中整治等工作步骤,共召开工作部署会议9次,开展执法行动8次,出动工作人员400余人(海口航道所20人次)船艇36艘次,车辆(含吊车)107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37份,清理“三港”内乱停乱放渔船260艘,清理新海港、南港航道内碍航渔具40张,转移、清除南港港池内渔排约200口及拆除岸上违规构筑物10余个。

下一步,碍航清理整治行动将转入日常巡查阶段,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监管,执行巡查日志制度,港口经营单位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充分履行码头管理主体责任,严控渔船渔具碍航行为反弹。

(通讯员 王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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