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91日起,进出海南柴油机动车辆增加了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标准计量,进一步完善进出岛柴油机动车辆计征通行附加费计量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在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了解到,近年来,通过琼州海峡运输的柴油机动车辆日益增多,部分车主为了避免多缴纳一日的通行附加费,往往选择零点前后进、出岛,造成该时段两岸港口车辆滞留积压,发生拥堵,同时也影响港区的安全生产和港口附近民众的正常生活,引起群众对现行进、出岛车辆按日计征通行附加费规定的不满。

对此,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分析堵点,主动破解难题,为缓解琼州海峡两岸港口车辆拥堵,减轻群众、企业负担,提高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的公平性、合理性,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税降税的精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省交通运输厅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决定在目前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征收计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即按0.5/.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征。

新的计量标准使用原则为: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征费计量实行双轨制,优先遵循最优惠原则使用计量标准。即进、出岛当日车主可选择按自然日计征,也可按小时计征。

根据通知,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适用于有缴费义务的柴油机动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1个自然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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