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传学习向区、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3.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预热宣传
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向全社会发布第21个“安全生产月”启动、6.16主题咨询日、演练等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设计主题宣传海报,传播宣传口号和标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
(三)宣传《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5.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与应急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6.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7.发起和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企业职代会要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开展“6·16”咨询日活动
8.认真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6月16日当天,各市县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展示安全生产工作做法和应急管理改革成果,不断打造“6·16”活动品牌。
9.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推动线上云宣传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开展校园安全文化节、“画我身边的风险图”、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五)认真策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0.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1.聚焦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溺水、槟榔采摘触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线路、电动车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
12.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等群众性应急演练。
13.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涉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
14.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按照《海南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配齐应急物资。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15.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16.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曝光突出问题。大力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群,加强沟通联络,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